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則,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為http://www.zgsuixian.gov.cn/,下同)政務公開欄目查閱本《指南》。
隨縣財政局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領導簡介、機構設置、職責范圍等組織機構情況;
2.財政規范性文件及有關財政政策;
3.財政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
4.經縣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財政預算報告、決算報告;
5.主要業務流程和辦事程序。包括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執法、招投標活動等各項業務工作的辦事依據、程序、時限,辦事時間、地點、部門、聯系方式及相關辦理結果;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國家公務員、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和系統綜合表彰獎勵等人事管理情況;
7.投訴、舉報、信訪途徑和處理結果;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財政信息。
(二)公開形式
1.?通過隨縣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zgsuixian.gov.cn/)
2.?“隨縣財政”微信公眾號、縣財政局LED電子屏幕和其他新聞媒體等途徑主動公開上述信息。
3.?線下:隨縣政務服務中心大廳、隨縣圖書館報刊閱覽室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上述信息的時限為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隨縣財政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隨縣炎帝大道與利民路交會處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22-3339595;
電子郵箱:sxczj@ej.zgsuixian.gov.cn;
郵政編碼:431500。
(二)申請提出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房梢栽陔S縣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電子版。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財政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三)申請處理
1.審查
收到申請后,本單位將依據《條例》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不予辦理,但應向申請人說明,告知申請人進行修改、補充。通知補正時間為收到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第三十條)。
2.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并且申請人按相關規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的申請,在收到申請的當天應予登記。
3.答復
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按照下列情況給予答復: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取該財政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依申請公開的,按照規定向申請人提供其所需的財政信息;
(3)申請公開的財政信息不屬于本單位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關的,應向申請人告知有關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財政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5)申請公開的財政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6)屬于免予公開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依申請公開的財政信息,因正當原因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或者提供申請的,可以將答復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依申請公開的財政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后恢復計算。
(四)收費標準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湖北省財政廳、省發改委《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隨縣人民政府或本機關投訴、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隨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隨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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