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政辦發〔2022〕20號
各鎮人民政府、萬福店農場,各風景名勝區、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現將《關于建立企業招用工獎補機制的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2年11月1日
關于建立企業招用工獎補機制的實施辦法
為切實做好就業促進工作,幫助企業紓困解難,保障企業用工,助推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積極應對疫情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隨政辦發〔2020〕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建立企業招用工獎補機制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實施辦法所指的企業為隨縣區域內登記注冊、用工行為規范、正常繳納稅收及社會保險的企業,重點企業為每年稅收在500萬元以上、正常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且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p>
二、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補貼政策
1.吸納就業獎補。企業吸納脫貧人口或招用退役1年以內的退役軍人,給予企業2000元/人獎補。
2.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分別給予企業和個人1000元/人補貼。
3.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小型微型企業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p>
三、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政策
介紹高校畢業生、城鄉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等到企業就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0元/人的補貼。
四、企業用工補貼政策
稅收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重點企業,新錄用員工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給予1200元/人補貼;稅收1000萬元以上的重點企業,新錄用員工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給予2000元/人補貼。
五、申報程序
1.符合第二、三條獎勵條件的單位,向縣勞動就業管理局申報,縣人社局、財政局審核后給予補貼。
2.符合第四條獎勵條件的企業,按用工企業的隸屬關系向所在地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人社局、財政局共同審核據實預算后撥付給企業。
六、工作要求
用工企業應如實按本實施辦法規定申請獎勵或補貼資金,不得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否則,將追究以下責任:
1.全額退還獎勵或補貼資金;
2.取消上述補貼資金的申請資格;
3.騙取補貼資金金額較大,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實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各人民團體、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法院,縣檢察院
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11月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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