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政發〔2022〕2號)
各鎮人民政府、萬福店農場,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提升縣城首位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2年1月16日????
提升縣城首位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提升縣城首位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放寬縣城落戶限制。凡在縣城中心城區內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的隨縣農村居民,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均可遷入縣城中心城區落戶(簡稱“農業轉移人口”),且繼續保留其在原居住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含林地承包權和自留山)、集體收益分配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等權能。(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林業局)
二、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個人可以申請繳納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補繳)的,在購房時可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隨縣辦事處)。
三、實行稅費優惠政策。對個人在縣城中心城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不含縣城中心城區范圍內二手房)的,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對繳納的契稅給予100%補貼。(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財政局)
四、鼓勵城鄉居民購房。對個人在縣城中心城區購買商品住房(不含縣城中心城區范圍內二手房)的,按照3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并一次性給予2000元水電、燃氣補貼。(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推行“農民安家貸”政策。推廣中國農業銀行“農民安家貸”業務,對農村居民在縣城中心城區貸款購房的,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統一按照30%執行;簡化收入證明認定,如貸款人有雇主的,提供雇主開具的收入證明書;無雇主的,提供收入證明及近期銀行收入流水佐證資料;如提供不了以上證明和佐證資料的,可由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員工提供全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責任單位:縣金融辦、農業銀行隨縣支行)
六、支持城鄉居民改善型購房。城鄉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凡還清先前住房貸款的,再次住房貸款按照首套房進行認定;對擁有一套住房且住房貸款未結清的,按照銀行規定適當降低最低首付比例。(責任單位:縣金融辦、各銀行)
七、扶持商貿經濟發展。鼓勵市場主體減免所屬商業門面房租金,支持商貿企業、農貿市場在隨縣發展,便利居民日常生活購物。(責任單位:縣城投公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對正常運轉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提高房地產開發貸款審批效率,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合理增長;對出現滯銷、資金困難或已停工的房地產企業,與縣財政資金儲蓄合作的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給予貸款支持。(責任單位:縣金融辦)
九、提供均等化教育服務。對在縣城中心城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城鄉居民隨遷子女(以商品房備案合同為準,不得要求提供已裝修入住等其他不合理證明),按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享受同等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政策待遇;在縣城中心城區購買合法穩定住房的,根據個人申請,小學和初中安排在住房所屬片區內公辦學校就讀。(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十、加大人才購房支持力度。在隨縣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大學生,在縣城中心城區購買首套商品住房(不含縣城中心城區范圍內二手房)的,除享受城鄉居民購房優惠政策外,按照博士研究生10萬元、碩士研究生及“雙一流”高校本科生6萬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3萬元、專科生2萬元標準發放一次性購房補貼(服務期限不低于1年);新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在縣城中心城區購買首套(不含縣城中心城區范圍內二手房)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安家費,同時享受購房款50%的住房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不再重復享受本文件中其他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縣委人才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縣直有關單位)
本措施自下發之日起試行一年,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委人才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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