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政發〔2022〕18號)
各鎮人民政府、萬福店農場,各風景名勝區、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關于對外來務工人員在隨縣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給予補貼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2年9月20日????
關于對外來務工人員在隨縣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給予補貼實施方案
為妥善解決外來務工人員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聚集縣城人氣,提升縣城首位度,加快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實現“兩個翻番”和“爭創中部百強縣”的奮斗目標,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外來務工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非隨縣戶籍;
2.在隨縣就業;
3.在隨縣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4.在購房合同備案之日前6個月內,在隨縣連續繳納社保;
繳納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和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國有企業等在編干部職工除外。
二、補助標準和時間
從購房合同備案之日起,每套房每月補助1000元,連續補貼二十年。在此期間社保不在隨縣繳納(正常退休的除外)、不正常繳納、房屋出售的立即終止補貼,重新在隨縣繳納或恢復正常繳納的不再享受補貼。
購房人須自開發企業通知交房之日起一年內裝修完成并入住,驗收通過后繼續享受補貼政策,否則停止補貼直至裝修入住再恢復。停止期間的補貼不再補發。
三、申領方式
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并備案后,按縣住建局(縣房產局)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隨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房產窗口提出書面申請。審核通過后,按季度將購房補貼發放至購房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四、購房優惠
商品房所屬開發企業在原定售價的基礎上對購房者給予價格優惠,由縣住建局負責協調商談,具體優惠幅度由項目所屬開發企業作出承諾并報縣住建局備案(詳情請到各項目營銷中心咨詢,或到縣房產局咨詢,電話:0722-3339511)。
五、其他事項
(一)本方案中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房改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二手房、拍賣房、拆遷安置房等;中心城區指的是縣城規劃區。
(二)有多個產權人的,共同指定其中一個產權人的銀行賬戶為補助款發放賬戶。如產權人死亡的,由繼承人辦理過戶手續繼續補貼直至滿二十年,否則不再補貼。
(三)縣住建局要做好補貼的審核、發放等工作;縣財政局要做好資金的籌集、撥付和監管等工作;縣人社局要做好購房人社會養老保險查詢并出具證明,配合縣住建局做好購房人社保繳納情況的日常動態監管;縣公安局要做好戶籍查詢等服務管理工作。
(四)購房人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購房補貼的,依法追回補貼,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購房補貼管理、發放過程中濫用權力、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規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五)本方案補貼對象不重復享受《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提升縣城首位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隨縣政發〔2022〕2號)、《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爭創“中部百強縣”加快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若干措施的通知》(隨縣政發〔2022〕10號)文件中的購房補貼、契稅補貼、水電燃氣補貼、人才購房補貼等政策,可享受教育、公積金貸款等其他優惠政策。
(六)本方案自實施之日起有效期限三年,本方案由縣住建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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