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萬福店農場,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隨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p>
2021年11月12日
隨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系列決策部署,進一步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據《湖北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隨州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北省實施優化營商環境辦法》,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助力我縣高質量發展。
二、實施范圍和方式
自2020年11月1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對審批權限在縣級的6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對中央和省級、市級層面設定、審批權限尚未下放或我縣無實際審批管轄權限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各部門要做好對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三、改革任務
(一)落實事項清單管理制度。
進一步梳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明確主管部門、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層級和改革方式、改革舉措、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等內容,定期調整更新并同步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在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自主開展經營。(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司法局,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
(二)分類實施改革舉措。
1.直接取消審批。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企業持有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各有關主管部門應同步調整和公布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政府權責清單,停止相關事項審批。直接取消審批后,各有關主管部門仍對相關經營活動負有監管職責,按照市場監管部門推送的企業登記數據,將相關企業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單位: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審批改為備案。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有關主管部門應逐項制定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備案的條件、內容、程序、期限以及需要報送的全部材料目錄和備案示范文本等,堅決防止以備案名義變相審批。備案事項原則上按照“多證合一”要求,在企業登記注冊環節一并辦理;推行網上備案,確需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應簡化備案要素,強化信息共享,實現當場辦結、只跑一次。企業備案后,有關主管部門應依法監管。對監管中發現未按照規定備案或備案信息不實的企業,依法調查處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糾正。(責任單位: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實行告知承諾。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有關主管部門應提供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依法準確列出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并一次性告知企業,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審批決定。企業承諾已具備經營許可條件的,領證后即可開展經營;企業尚不具備經營許可條件但承諾領證后一定期限內具備的,企業達到經營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開展經營。要根據風險狀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主管部門發現企業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可根據情節輕重,責令限期整改或依法撤銷許可證件;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許可證件。因未按規定告知而造成的損失,由負責告知的主管部門承擔,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因虛假承諾或違反承諾造成的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企業承諾內容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優化審批服務。圍繞企業關心的要點難點痛點問題,應按照能放盡放原則,將審批權下放或委托下級相關部門,最大程度實現就近辦事;大幅精簡經營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優化辦事流程,主動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對有數量限制的事項,應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布局規劃、企業存量、申請企業排序等情況,方便企業自主決策。(責任單位: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配套政策措施
(一)規范登記經營范圍與申辦經營許可的銜接。推進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明確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與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的對應關系,引導和服務企業使用經營范圍規范表述辦理登記。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實時推送至湖北省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有關主管部門應及時下載相關信息,依照企業申請及時辦理經營許可,并將辦理結果推送至湖北省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實現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和經營許可信息互通共享。(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應及時歸集至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湖北省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外,實現涉企經營信息集中共享。(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相關的監管職能和行政檢查事項,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的日常涉企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對嚴重違法經營的企業,依法撤銷、吊銷有關證照,實施市場禁入措施,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強信用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承諾、違規經營等行為并記入信用記錄,實行失信聯合懲戒。不斷強化社會監督,加快構建市場主體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監管格局。(責任單位: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提升審批服務質量。要制定準確完備、簡明易懂的審批服務指南,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大數據共享應用力度,提高數據質量,推動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一網通辦”“一窗辦理”,完善審批服務“好差評”制度。將“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與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作對比梳理,明確對應關系,推動同一事項標準一致、服務一體,線上線下無差別辦理。(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負責統籌領導全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縣市場監管局抓好改革具體實施,做好部門任務清單匯總、政策解讀、業務指導等工作;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改革試點信息化支撐保障,推進涉企信息推送、歸集、共享工作,督促指導各部門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數據成果應用;縣司法局針對全縣“證照分離”工作遇到的問題提供法律指導;涉企事項各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對具體涉企許可事項進行改革的主體責任,及時認領相關事項,針對具體改革事項,細化改革全覆蓋落地措施,完善服務指南、修訂辦事規則、調整業務流程、改造信息系統、明確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辦法,確保高質量完成全縣“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司法局,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相關部門要以“釘釘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務落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充分調動推進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開展創新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分工協作,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強化督辦檢查,對敷衍塞責、延誤改革、工作不力的嚴肅問責,確保改革落地生效。(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司法局,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培 訓和宣傳解讀,擴大政策知曉度,及時發布改革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凝聚改革共識。適時總結評估改革工作情況,及時研究問 題、完善政策舉措,推廣典型經驗,確保改革取得預期成效。(責任單位: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縣級主管部門,各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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