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對外貿易綜合服務全覆蓋工程實施方案(2019-2022年)》(鄂商務發〔2019〕75號)和《省商務廳關于開展“外貿綜合服務提升行動”的通知》(鄂商務發〔2023〕6號)文件精神,隨縣擬引進外貿綜合服務中心承辦企業,為轄區內企業開展對外貿易提供全流程免費指導服務?,F將有關申報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心職責
隨縣外貿綜合服務中心為非正式服務機構,主要職責是為轄區內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外貿全流程服務,包括資質代辦、通關物流、市場開拓、外貿談判、結匯退稅、融資服務、信用保險、培訓咨詢等;協助管理部門宣傳國家及地方開放型經濟政策,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提升工作;深入調研了解企業,做好企業與有關部門之間溝通的橋梁,有效地為企業答疑解惑、排憂解難。
二、申報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
三、申報條件
1.外貿綜合服務中心承辦企業應在湖北省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獲得外貿經營者資質,具備外貿綜合服務、供應鏈金融、國際貨代、物流等運營能力;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資信情況良好,依法納稅,近3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等不良記錄。
2.承辦企業有外貿專業團隊,派駐人員不少于3名。其中從事國際貿易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于2人,具有熟練的口語和書面翻譯能力的外語人才不少于1人??蔀橹行∥⑵髽I提供咨詢、培訓、備案、審證、制單、結匯、退稅、外貿保險、報關、報檢、物流、翻譯、認證、外貿代理及外貿綜合服務中心所做的其他工作。
3.熟悉國內對外貿易政策,可以提供一般貿易、加工貿易、市場采購、跨境電商等多種貿易方式業務操作指導。
4.承辦企業與當地商務、海關、稅務、市場監管、外匯等部門都應保持暢通的溝通關系,可以及時為轄區內企業咨詢、解答和解決業務過程中相關疑難問題。
四、申報材料
1.承辦企業申請報告。
2.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3.有同類型項目業績,提供同一法人營業執照以及同一法人項目案例合同。
4.信用中國查詢結果(主要結論部分,可表明無失信記錄)。
5.對所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相關說明。
按照“自愿申報,成本自擔,互利合作,服務園區”的原則,符合申辦條件的企業向隨縣商務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申報材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擇具備相關資質和運營能力的企業作為外貿綜合服務中心承辦企業。承辦企業與隨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隨縣商務局簽訂三方合作協議,三方明確權責利,每年組織績效評價,若評價為合格以上,履行年度合作協議;若評價不合格,中止合作協議,重新招標承辦企業。
聯系人:王硯;聯系方式:0722-3339887
隨縣商務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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