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萬福店農場,各風景名勝區、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根據《湖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9號)和市司法局《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縣政府司法部門對截至2022年10月31日所有縣級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制發的以及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的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宣布失效7件、擬修改2件、繼續有效12件。經縣政府常務會議審定通過,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對有效期即將屆滿需要繼續實施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相關部門應按照《隨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30號)的規定辦理。
附件:
1.《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
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理由 | 文號 |
1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通知 | 超過五年有效期 | 隨縣政辦發〔2017〕14號 |
2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政府投資審計實施細則的通知 | 超過五年有效期 | 隨縣政辦發〔2017〕33號 |
3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 超過五年有效期 | 隨縣政辦發〔2017〕34號 |
4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一站式”結算實施辦法》的通知 | 超過五年有效期 | 隨縣政辦發〔2017〕59號 |
5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 超過兩年有效期 | 隨縣政辦發〔2019〕40號 |
6 | 縣級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隨縣縣城規劃區個人自建住宅危房改造管理辦法》的通知 | 超過兩年有效期 | 隨縣政發〔2020〕1號 |
7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香菇現代化種植基地建設獎補方案的通知 | 已超過有效期 | 隨縣政辦函〔2021〕4號 |
附件2
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理由 | 文號 |
1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土地收購儲備供應管理辦法》的通知 | 內容需調整 | 隨縣政辦發〔2018〕4號 |
2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的通知 | 內容需調整 | 隨縣政辦發〔2019〕41號 |
附件3
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超標糧食收購處置辦法的通知 | 隨縣政辦函〔2021〕1號 |
2 | 縣級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提升縣城首位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隨縣政發〔2022〕2號 |
3 | 縣級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隨縣招商引資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 | 隨縣政發〔2022〕4號 |
4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 隨縣政辦發〔2022〕6號 |
5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加快文化和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 | 隨縣政辦發〔2022〕8號 |
6 | 縣級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 隨縣政發〔2022〕8號 |
7 | 縣級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隨縣香菇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隨縣政發〔2022〕9號 |
8 | 縣級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爭創“中部百強縣”加快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若干措施的通知 | 隨縣政發〔2022〕10號 |
9 | 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實施隨縣集體所有土地上建(構)筑物等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標準的通知 | 隨縣政辦發〔2022〕15號 |
10 | 隨縣級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進縣城中心城區房屋征收補償房屋安置實施意見的通知 | 隨縣政發〔2022〕17號 |
11 | 隨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實施隨縣中心城區集體所有土地上建(構)筑物等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指導標準的通知 | 隨縣政辦發〔2022〕19號 |
12 | 隨縣級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對外來務工人員在隨縣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給予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 隨縣政發〔2022〕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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