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5日,隨縣人民政府印發了《湖北隨州淮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豆芾磙k法》是指導隨州淮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一、政策出臺背景
湖北隨州淮河國家濕地公園于2017年12月經原國家林業局批準納入國家濕地公園建設試點。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和《國家濕地公園試點驗收辦法(試行)》,依法加強淮河濕地保護與修復,加強和規范濕地公園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確保淮河國家濕地公園試點建設順利通過國家驗收,隨州淮河國家濕地公園發展保護中心廣泛聽取意見,研究起草了《管理辦法》,經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印發執行。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規劃建設、保護管理、資源利用、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六章46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第一章為總則設9條,明確了濕地公園的職責、范圍、目的原則以及經費保障等內容;
(二)第二章規劃與建設分9條,以濕地公園總體規劃為依據,進一步明確濕地公園的保護、建設、管理與利用;
(三)第三章保護與管理分15條,遵循“全面保護、科學修復、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原則,落實濕地公園分區管理;
(四)第四章資源利用分8條,遵循“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修復;誰利用,誰補償”的原則,鼓勵在濕地公園內開展科研、宣教,合理發展生態旅游;
(五)第五章法律責任分4條,約束了從事濕地保護和管理的工作人員或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的管理、監督職責。
(六)第六章附則1條,明確了《管理辦法》的有效期和實施日期。
三、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102 號);
2.《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林濕規〔2022〕3號);
3.《國家濕地公園試點驗收辦法(試行)》(辦濕字〔2010〕191號);
4.《湖北省濕地公園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0號);
5.《湖北隨州國家濕地公園總體規劃(20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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