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隨縣人民政府印發了《隨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稌盒修k法》是指導隨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的規范性文件。
一、政策出臺背景
2013年11月18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2023年9月27日,湖北省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過程管理的通知》。為切實保護群眾財產與生命安全,指導各類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平穩有序健康發展,促進新能源行業發展壯大。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共二十三條,主要包括七個方面:
(一)總則。明確辦法適用范圍、準入條件、原則以及職責分工等內容;
(二)資源評估。明確了可利用的屋頂和不宜利用的資源范圍,以及電網接入資源;
(三)項目設計。設計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并遵循各類行業技術規范要求;
(四)項目備案。遵循“誰投資、誰備案、誰負責”的原則,由備案方提供相關材料方可備案;
(五)項目安裝、調試、驗收、并網。項目安裝、調試、驗收、并網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
(六)項目運維與安全管理。項目運維過程中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
三、政策依據
(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73號令);
(二)《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能新能〔2013〕433號);
(三)《省能源局關于加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過程管理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2號)。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