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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背景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湖北省超標糧食處置辦法》要求,根據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責制要求,縣人民政府履行超標糧食收購處置主體責任,對本地超標糧食的監測、收購、儲存、處置、資金保障、輿情引導等負責;通過引導種糧農民調整種植結構、休耕輪作、修復污染耕地等方式,進行超標糧食源頭治理。市人民政府作出批示,各地人民政府依據《湖北省超標糧食處置辦法》制定本地超標糧食收購處置細則??h發改委結合隨縣實際,在充分征求財政、市場監管、農業農村、農發行等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報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審定,形成了《隨縣超標糧食收購處置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總則???《隨縣超標糧食收購處置辦法》明確縣發改局牽頭組織全縣超標糧食收購處置辦法的實施,督促檢查政策執行情況??h財政局負責落實超標糧食處置虧損補助??h農業農村局負責超標糧食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通過調整種植結構、推廣科學種植技術等手段,從源頭上減少超標糧食的產生??h市場監管局負責市場監管。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等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耕地污染的監測和治理??h公安局按照職責做好相關工作。農發行隨州市分行負責根據相關信貸政策及時足額安排超標糧食收購所需貸款,并對發放的資金實施信貸監管。超標糧食收購企業、超標糧食處置企業(包括糧食和食品加工企業、飼料加工企業、酒精加工企業、養殖企業等)承擔食品安全、飼料安全等企業主體責任。
(二)監測和檢驗 ?加強糧食產后質量監測。縣發改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銷售出庫環節的監測。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按職責負責相關環節的風險監測和評估。充分發揮各級檢測機構的作用,加強對超標糧食的監測、檢驗。監測內容包括:糧食重金屬、真菌毒素、農藥殘留等主要食品安全指標。
(三)收購??縣人民政府委托轄區內隨縣金良糧食儲備有限公司作為超標糧食唯一收購企業并承貸,承擔超標糧食收購任務。超標糧食收購價格由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不出現農民“賣糧難”、保障農民合理收益和質價相宜的原則確定。
(四)處置??超標糧食實行分類定向處置。處置前,經檢驗符合飼料用糧標準的,按照飼料用糧或非食用工業用糧處置;經檢驗符合工業用糧標準的,按照非食用工業用糧處置;經檢驗無以上使用價值的,進行無害化處置。重金屬超標稻谷可參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處置。超標糧食處置原則上應在收購結束后1年內完成。超標糧食出庫前,貸款企業需向貸款行履行出庫報告義務。
(五)監督檢查 ?縣發改、財政、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及農發行隨州市分行等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監督檢查超標糧食委托收購企業、處置企業是否存在違反辦法規定的行為。出現違反辦法規定的行為,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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