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禁鞭的原因:
1、隨縣縣城的環衛工人一般都是凌晨3點左右起床,大概早晨6點左右就能將街道路面清掃干凈,節假日、紅白喜事等燃放的煙花爆竹,影響縣城衛生,也給環衛工作帶來巨大的壓力,影響環衛工人作息時間。
2、厲山鎮區有多所學校,紅白喜事燃放煙花爆竹,其噪音巨大,影響學生上課。
3、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空氣污染、噪音污染、造成資源的浪費,還可能引發爆炸、火災、人員傷亡等事故的發生。
4、政協委員段先明從2017年至2019年連續3年提案要求在隨縣城區實施禁鞭政策。
二、禁鞭事項:
從2020年1月1日起,在隨縣城區、隨縣經濟開發區、隨縣厲山鎮區及其他規定的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禮花彈和孔明燈等。
其中隨州市炎帝神農故里風景區在尋根節大典活動期間,可在指定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法律依據: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第七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第四十二條中“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span>
????制定“隨縣城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需由市人大代表、有關部門提出立法建議,經市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并報省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公布實施。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