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促進休閑度假區民宿高質量發展九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民宿九條》)?!睹袼蘧艞l》是指導隨縣休閑度假區民宿高質量發展的規范性文件。
一、政策出臺背景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縣現有賓館酒店“標準化、規范化、程序化”的產品及服務很難適應當前消費者的需求,很多酒店經營模式單一,缺乏自己的特色項目,沒有形成行業優勢和競爭力。與傳統酒店不同,旅游民宿有著更高的性價比,更接地氣,個性化的設計能讓游客領略當地的風土人情,越來越受到更多消費者的青睞,成為新的消費熱點。
近年來,國家先后對發展鄉村旅游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并把發展鄉村休閑旅游經濟放在更為突出的位置,旅游民宿經濟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隨縣旅游資源豐富,縣域內有11家A級景區,自然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優良,基于隨縣實際制定本發展措施。
二、政策措施
1、科學規劃布局、進行等級培育、支持特色發展;
2、鼓勵多元參與、加強人才引育、鼓勵集聚發展;
3、引進品牌民宿、宣傳營銷推介、強化金融支持。
三、解決的問題
1、進一步盤活鄉村閑置宅基地、閑置農房、廢棄工廠、閑置校舍、村集體用房等閑置資源;
2、支持大洪山、桐柏山休閑度區民宿有序建設、規范運營、高質量發展;
3、推動鄉村旅游提質升級,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
四、主要內容
1、科學規劃布局
將民宿發展納入大洪山、桐柏山休閑度假區旅游發展規劃和屬地村莊規劃,圍繞大洪山、桐柏山休閑度假區旅游線路,引導民宿連點、串線、成片集聚發展,打造特色鮮明的民宿聚集區。優先在近水、靠山、A級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傳統村落等區域布局特色民宿集群。統籌整合農業、林業、水利、交通、鄉村振興等項目、資金、政策向民宿聚集區重點傾斜。
2、鼓勵多元參與
鼓勵優秀返鄉青年、民宿專家、品牌民宿運營商及旅游投資公司開展民宿規劃設計、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探索農戶自主經營型、“公司+農戶”型、“合作社+農戶”型、“協會+農戶”型等鄉村民宿發展模式。鼓勵村集體利用集體資源、資產、資金,自主開發或者合作入股開發民宿項目。鼓勵通過注冊鄉村旅游投資開發公司、組建農家樂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實現整村連片發展民宿。
3、進行等級培育
定期組織開展民宿等級初評和復核工作,依據旅游民宿國家標準《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劃分》(GB/T41648-2022),對成功創建甲、乙、丙級旅游民宿的,每家民宿分別給子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升級評定的只獎勵差額部分。
4、引進品牌民宿
通過連鎖、加盟等模式,在隨縣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的國內知名品牌民宿,經評定達到國家丙級以上標準的,在隨縣每新增一家民宿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5、鼓勵集聚發展
鼓勵有條件的村莊發展民宿集聚區,即由村集體統籌建設實現統一管理、統一服務、統一配套,連片、連幢、聯合發展。對于民宿經營戶達15 戶以上,接待游客床位數達90個以上,餐位數達300個以上且符合發展規劃的民宿集聚區,經縣認定后,一次性給予村集體 20萬元獎勵。
6、宣傳營銷推介
民宿經營主體通過自媒體、網絡平臺等線上形式宣傳推介民宿產品,全年經營時間不少于200 天且吸引外市入住旅客1000人次及以上的(旅客人數以公安旅客住宿登記系統為準),按照每人每晚10元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7、支持特色發展
鼓勵民宿經營主體打造特色閱讀點、非遺項目工坊,舉辦各類民俗文化藝術活動,視特色項目和活動規模情況,按照不超過2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鼓勵開發民宿伴手禮,對于獲得國家、省、市旅游商品大賽名次的,分別一次性獎勵4萬元、2萬元、1萬元。
8、強化金融支持
引導縣域金融機構研究推出針對民宿發展的優惠金融信貸產品。推動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民宿房屋抵押貸款、經營權抵押貸款、流水貸款等多種形式金融支持。對投資100萬以上新建或改(擴)建民宿,由縣財政部門按貸款利率50%的標準進行貸款貼息,單個民宿項目貼息總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同一民宿項目貼息年限最高2年。貼息方式實行民宿投資者先貸、縣級財政后貼。
9、加強人才引育
對在外就業、創業、讀書、服兵役等達6個月及以上,回到原戶籍所在地范圍內創辦民宿的人員,5年內在隨縣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經營6個月、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已享受過其他一次性創業補貼的除外(按當年申報政策為準)。每年按照每家民宿不低于1名管理或服務人員的標準,組織開展至少1次專業培訓或外出考察活動,提高民宿從業人員專業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培養一支專業化民宿人才隊伍。
五、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關于促進鄉村民宿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湖北省旅游條例》、《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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